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4-046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汉电集团所持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聘请了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收购标的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
采用收益法估算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结论,该种评估方法是以预测估价对象的未
来收益,然后利用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其转换为价值来求取估价对象
的价值的方法,如标的企业未来生产经营情况发生无法预料的较大变化,则本次
评估结果存在估值过高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新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
法持有其55%的股权,为解决汉新公司一厂多制的问题,为将来公司内部整合创
造条件,公司拟以协议方式收购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电集团)
持有的汉新公司30%的股权,收购价格以已经湖北省国资委备案通过了的评估结
果为基准,该部分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31,646.99万元,评估基准日(2014年5月
31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损益由汉新公司原股东享有或承担,预计收购价格不超过
33,20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北汉电集团公司所持湖北汉新发电公司30%股权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收购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其认为:公司收购汉电集团所持汉新公司股权,有利于理顺系统内部管理体系,
解决汉新公司历史遗留问题,为公司将来实施系统内部整合、提高汉川电厂整体
盈利能力提供先决条件,该交易事项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价格公允,充分体现
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项交
易无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10月25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汉川新河镇
主要办公地:汉川新河镇
法定代表人:夏建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整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984210014621
主营业务:电力开发、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粉煤灰综合利用,燃料、煤炭购
销,自营货物运输、铁路工程维护、大小修及技术改造,燃料运行、燃料工程维
护、大小修及技术改造、特种塑料及环保制品销售、服务;农副产品的收购和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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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码头的开发投资;国内劳务派遣(非本企业)。(涉及到国家法律、法规需审
批的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邬守洪14.25%、熬开玲13.72%、余金春12.49%、
罗青春7.38%、陈又洲7.32%、张胜7%等17人。
(二)与公司前十大股东关系
汉电集团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财务状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汉电集团营业收入16,197.84万元、净利
润为54.22万元、净资产为8,016.95万元。
截止2014年8月31日(未经审计),汉电集团营业收入7,343.1万元、净利润
为-314.02万元、净资产为7,700.8万元。
(四)关系图
国务院国资委
100%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邬守洪等17人
37.39% 100%
长源电力 汉电集团
55% 30%
汉新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拟以不超过33,200万元的价格收购的汉电集团所持有的
汉新公司30%的股权。
(二)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汉新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5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湖北省汉川市新河镇电厂路
主要办公地:湖北省汉川市新河镇电厂路
法定代表人:赵虎
注册资本:人民币63660万元整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000400000486
主营业务:建设经营2?3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的汉川电厂二期工程,生产和
销售电力;开发和经营电力生产过程中与电力相关的副产品(如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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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公司55%、汉电集团30%、湖北能源15%
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为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他股东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2.汉新公司财务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汉新公司资产总额 142,323.81万元,负
债总额72,658.36万元,应收款项总额14,978.29万元,净资产69,665.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