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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66 深市 长源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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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煤炭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09-11-19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09-045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向关联人销售煤炭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
    南煤业”)拟向公司关联法人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
    山公司”)销售煤炭,预计全年销售金额将达到约1,900 万元。交易
    协议目前尚未签署。
    青山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
    电”)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青山公司属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河南煤业向其销售煤炭的行为构成公
    司的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出席会议的4 名关联
    董事张玉新、顾群、沈冶、刘兴华均回避了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公司
    独立董事于会前就上述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
    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且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主体介绍1、河南煤业
    名称: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禹州市
    主要办公地:禹州市滨河路127 号
    法定代表人:雷元太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元整
    营业执照注册号:411081100006973
    主营业务:对煤炭行业的投资;煤炭批发经营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75%、禹州
    市安华投资有限公司15%、湖北星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
    2、青山公司
    名称: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苏家湾
    主要办公地: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苏家湾
    法定代表人:戚名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整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000000000830
    主营业务:电力、热力生产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中国国电集团公司100%
    3、河南煤业和青山公司的关联关系河南煤业和青山公司的关联关系如上图所示,河南煤业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青山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的全资子公司。
    中国国电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成立于2002 年
    12 月,注册资本120 亿元,经营范围为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
    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煤炭、发电设施、新
    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等。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09 年7 月,河南煤业取得了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核发的煤
    炭经营资格证(资格证号为:20411081010445),可以合法开展煤炭
    批发经营。
    为增加电煤储备、广开电煤进货渠道、建立稳定的煤炭供应保障
    机制,青山公司拟向河南煤业采购煤炭。
    预计在2009 年内,河南煤业向青山公司销售的煤炭将达到
    60,000 吨,销售单价以销售业务发生时市场同等热值煤炭的价格确
    中国国电
    长源电力
    (本公司)
    青山公司
    河南煤业
    37.39%
    75%
    100%定,预计全年销售不含税收入金额约为1,900 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控股子公司市场营销范围,增加子公司
    营业收入,提高其经营业绩。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年内公司与青山公司累计发生两类关联交
    易,总金额为25,317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青山公司名义采
    购发电所需煤炭14,506 万元,该预计事项公司已于2009 年4 月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青山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公
    司转移上网电量交易金额10,811 万元,该事项公司已于2009 年5
    月23 日和8 月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于会前就上述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
    审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
    交易议案中反映的关联交易情况属实,且该项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是有利的。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四名关联董事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文件规定。
    七、其它
    本公司将就本次交易协议签署及其它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3、河南煤业公司《煤炭经营资格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