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04-023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8月11日在公司本部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1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在董事长刘彭龄先生主
持下,审议并经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其实施细则的
议案
会议决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会议决定新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四名委员组成,董事长刘彭龄先生任主任委员,
副董事长肖宏江先生、董事王维华先生、独立董事梁文潮先生任委员,下设投资评审小组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温世扬先生任主任委员,副董事长
肖宏江先生、独立董事王茂坚先生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
张龙平先生任主任委员,董事张明冲先生、独立董事梁文潮先生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柴德平先生任主任委员,董事王伯富先生、独立董事张龙平
先生任委员。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董事、职工代表出任监事领取报酬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内部董事张明冲(党委书记)比照公司总经理职务领取报酬;职工监事
刘贤荣(工会主席)比照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领取报酬;职工监事朱虹(财务部副经理)在
公司按所在岗位领取报酬。董事张明冲先生回避了表决。今后凡属公司内部董事、职工代
表出任的监事均比照此办法按相应岗位领取报酬,不再另行提交议案审议。该议案尚须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拥有的荆门热电厂等三电厂资产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收购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全资拥有的荆门热电厂等三电厂资产,主要部
分为装机容量2×200MW发电机组(荆门热电厂)、1×25MW发电机组(沙市热电厂)、
3×7.5MW发电机组(南河水力发电厂)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公用系统,总装机容量
为447.5MW,总投资16239.46万元。会议认为该项目是一个投资较省、经济效益较好的投
资项目,符合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方向,收购行为实施切实可行,能在短期
内增加公司447.5MW的可控容量,满足公司规模发展的需要。
上述收购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彭龄、张玉新、刘兴华、张明冲先生回避了表
决,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
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恩施老渡口水电站工程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与湖北安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恩施州电力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老渡口水
电开发有限公司,并以此为项目公司建设恩施老渡口水电站工程。工程总投资约70000万
元,项目公司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即14000万元,三方出资金额和比例分别为6440万元
、46%;6160万元、44%;1400万元、10%。湖北安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恩施州电力
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拟参股投资国电集团财务公司的议案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拟组建集团财务公司,本公司被邀请为参与投资者之一。会议同
意公司积极开展对参股投资财务公司的前期工作,待时机成熟后,再按照投资决策程序
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策,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04年9月16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