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75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0 月 27 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 年 11 月 15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18.58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5.00 元/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13 人
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10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授予418.58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2022年8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王如伟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3、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5日通过公司内网公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公示期共计10天。截至2022年8月25日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相关公告。
4、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及相关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5、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2022年10月2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完成情况
(一)授予日:2022 年 10 月 27 日。
(二)授予数量:418.58 万股。
(三)授予人数:113 人。
(四)授予价格:25.00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股份总额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吕梁 董事长兼总经 20.00 4.00% 0.011%
理
吴晖 副总经理 15.00 3.00% 0.009%
朱励 副总经理 15.00 3.00% 0.009%
张建飞 副总经理 15.00 3.00% 0.009%
朱亮 董事 3.00 0.60% 0.002%
陈波 董事会秘书 10.00 2.00% 0.006%
邱仁波 财务负责人 10.00 2.00% 0.006%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 330.58 66.12% 0.189%
务)人员 106 人
预留 81.42 16.28% 0.047%
合计(113 人) 500.00 100.00% 0.28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份 总额的 10%。
2、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 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七)本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 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 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之日起算,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 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新增的股份同时 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 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与首 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2个月。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
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原则回购注销。
解除限售安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时,可在下述三个解除限售期内申请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售期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0%
售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第三个解除限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售期 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1)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度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售期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0%
售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第三个解除限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售期 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2)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度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
第一个解除限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售期 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50%
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售期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八)本激励计划的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在解除限售期内解除限售,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