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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6

华东医药: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20-026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形,也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吕梁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0 人,代表股份 1,042,988,04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9.60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020,870,31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8.34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22,117,7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6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24,049,89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37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932,1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11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22,117,7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64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2,752,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4%;反对
28,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20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4,3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07%;反对 28,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86%;弃权 20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7%。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2,714,2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8%;反对
102,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弃权 17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776,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617%;反对102,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56%;弃权 17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27%。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2,752,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4%;反对
28,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20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4,3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07%;反对 28,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86%;弃权 20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7%。

  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2,752,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4%;反对
28,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20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4,3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07%;反对 28,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86%;弃权 20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7%。


  5、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49,809,54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 489,946,673.44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2,849,1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
3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10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10,9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25%;反对 3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4%;弃权 10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1%。

  6.0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远大集团关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96,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8%;反对2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1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96,3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17%;反对 28,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86%;弃权 1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98%。

  6.0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华东集团关联)》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4,834,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7%;反对2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125,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96,3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17%;反对 28,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86%;弃权 1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98%。

  6.0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他关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2,834,2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3%;反对
28,8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1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96,0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04%;反对 28,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8%;弃权 1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98%。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8,784,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70%;反对
3,996,4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32%;弃权 20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46,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5219%;反对
3,996,4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6173%;弃权 20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07%。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公司拟为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2,834,2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3%;反对
39,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弃权 1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96,0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04%;反对 39,0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22%;弃权 1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73%。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增加经营范围)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2,849,5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
6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弃权 7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11,3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41%;反对 6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40%;弃权 7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1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吕崇华、吕晓红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华东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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