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1-008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控股股东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经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东方”)友
好协商,本公司拟从中色东方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21,866.57万元。
购买协议经董事会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后再行签署。
本次交易购买方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方为中色(宁
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中色东方所拥有的资产(包括土地、公共动力
设施、排污系统、设备、库房、办公楼等),该资产位于宁夏石嘴山工
业园区贺工路西自强路南。
2.关联方关系
由于中色东方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10.1.3第一款的规定,中色东方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以四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
通过了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张创奇、钟景明、何季麟、梁博益、李彬
回避表决。
三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书面意见和独立意见。
1
此项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达到公司净资产的5%以上,须经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需要经过其他有
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创奇
注册资本:230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
税务登记证号码:640202750811320
主营业务:有色及稀有金属冶炼、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化
工产品(不含专营),特种新材料、镁合金、电池能源材料、微合
金炉料、多晶硅的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建筑安装,轻钢
结构制作和安装,机械加工及非标制作,商贸进出口业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由于中色东方持有本公司 1.6 亿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45.32%,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10.1.3 第一款的规定,即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09 年末,中色东方(母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37,188
2
万元,净利润 858 万,净资产为 257,635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08 年,按照宁夏石嘴山市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中色东方在石嘴
山市工业园区进行项目开发。中色东方的新产业园区于 2008 年 7 月破
土动工,2009 年部分项目投入运行并预结转部分资产,2010 年 12 月
底园区项目建设、配套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并进行竣工决算。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中色东方在宁夏石嘴山工业园区所拥有的资产
(包括土地、公共动力设施、排污系统、设备、库房、办公楼等)。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
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等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
告书中通评报字2011第051号,评估基准日:2011年1月31日,评
估价值为21,866.57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科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净值 净值 净值
房屋建筑物类合计 119,192,547.02 113,606,332.90 115,442,767.00 1,836,434.10 1.62%
固定资产—房屋建
75,087,489.74 72,325,345.71 72,886,511.00 561,165.29 0.78%
筑物
固定资产—构筑物
44,105,057.28 41,280,987.19 42,556,256.00 1,275,268.81 3.09%
及其他辅助设施
设备类合计 36,862,289.52 32,630,384.54 34,623,062.00 1,992,677.46 6.11%
固定资产—机器设
36,107,346.52 31,974,606.46 34,045,494.00 2,070,887.54 6.48%
备
固定资产—车辆 754,943.00 655,778.08 577,568.00 -78,210.08 -11.93%
合计 156,054,836.54 146,236,717.44 150,065,829.00 3,829,111.56 2.62%
减:减值准备
合计 156,054,836.54 146,236,717.44 150,065,829.00 3,829,111.56 2.62%
资产汇总表(单位:万元)
3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固定资产 14,623.67 15,006.58 382.91 2.62%
2 无形资产 6,446.64 6,859.98 413.34 6.41%
3 资产总计 21,070.31 21,866.57 796.26 3.78%
注:1、无形资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拟
出 售 的 国 有 建 设 用 地使 用 权 证 号 为 石 国 用 (2011) 第 60117 号 ,证 载 面 积 为
617,856.60 平方米,纳入评估范围 541,221.60 平方米,其余 76,635.00 平方米,
为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特材分公司占用,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也
不属于本次交易范围。
2、固定资产为公共动力设施、排污系统、设备、库房、办公楼等。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双方以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通诚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21,866.57
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购买协议尚未签署,董事会通过,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再进行。
根据双方初步意向,交易价格为21,866.57万元,付款方式和期限
另行商定。有关资产交付将在购买协议签署后及时进行。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公司发展规划,新产业园区定位为公司重要的新材料产业发
展基地,公司的项目(如刃料级碳化硅、新能源材料等)已建成并投
产,新项目将为公司经济发展和效益提升发挥作用。
1、购买土地对公司的影响
中色东方新产业园区占地 617,856.6 平方米,公司相关项目占地
541,221.60 平方米,占全部土地的 87.6%,其余 76,635.00 平方米,
为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特材分公司占用。此次购买土地
541,221.60 平方米,交易价格为 6,859.98 万元。
公司的项目(如刃料级碳化硅、新能源材料等)在新产业园区占
4
据 87.6%的面积,但是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控股股东,未办理房
产证。本次购买土地后,将能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解决公司资产完
整性的问题。同时该宗地上尚有部分空地,购买后将有利于公司后续
新上项目的建设。
2、购买固定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在新产业园区公共设施建设中,为节约分项投资成本,
减少今后的运行费用,控股股东统一为新产业园区建设公共配套设施,
这部分资产主要由公司的项目使用(其中排污系统、库房、办公楼等
资产为公司项目专用)。
公司购买相关固定资产(包括公共动力设施、排污系统、设备、
库房、办公楼等),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配套设施和辅助系统的完善,
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
3、购买资产前,2010 年度关联交易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定价依据 备注
水费 173.73 市场价
水、电、汽按当地政府部门定
电费 1204.29 市场价
价为依据,以实际耗用量计算
汽费 175.41 市场价
公共设施等租 按预转的部分固定资产计提
450.00 成本原则
赁费 折旧
合计 2003.43
由于配套设施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