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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业股份:2022-016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告日期: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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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22420 号),公司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16,989,678.49 元,提取的各项公积金、专项储备及其他影响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203,825,804.37 元,合并报表 2021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4,982,102,184.26 元;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714,012,449.19 元,弥
补以前年度亏损 1,310,025,433.18 元,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38,713,298.60 元后,母公司报表 2021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365,273,717.41 元。

    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状况、盈利情况、股
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68,776,379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22,974,427 股后的
1,645,801,9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 181,038,214.72 元(含税)。除此之外,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1、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响应中国证监会、国资委、全国工商联于 2022 年 4月 11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通知》相关精神,认真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盈利水平,充分考虑广大股东利益、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因素,最大限度增加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比重,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增强股东获得感。

    2、本次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根据《公司章程》中公司将每一年度净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所余数额的 10%-50%用于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
利润的 10%的规定,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714,012,449.19 元,2021 年末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65,273,717.41 元,本次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1,038,214.72 元,分配比例达 49.56%,为《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比例范围内可实施的最大限度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监管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利润分配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1 年度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行业情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
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诉求,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所需现金流造成影响,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预案提请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2、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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