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9-089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60 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 一 、 核准 你公 司 向国 家 电力 投 资集 团有 限 公司 发 行
2,759,748,416股股份、向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发行 642,171,794股股份、向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642,171,794 股股份、向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31,696,272 股股份、向河南中豪置业有限公司发行 105,357,018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后续实施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