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49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编号:2010—00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0 年1 月21 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新乡
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鹭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新乡白鹭化纤集团包装制品厂
签定了《土地及房产转让协议》。该事项业经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详情刊登于2009 年7 月3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并经
河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豫国资产权(2009)31 号文批准。该交易标的的评估结果已在河
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鉴于白鹭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588,685,694 股,占总股本的45.78%的股份,为本公司控
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包装制品厂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白鹭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上
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包装制品厂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荣校路;法定代表人:付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佰陆拾柒万叁仟元;经营范围:纸箱制造、纸管制造、毛纺针织品制造。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鉴于新乡市城市发展规划的有关搬迁要求,本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乡白鹭化纤集团包装制品厂需从市区搬迁,经本公司与新乡白鹭化纤集
团包装制品厂协商,公司同意将位于新乡市小店工业园区公司新区的72.74 亩土地(其账面净
值为:64.70 万元)及地上房产(其账面净值为:187.01 万元)转让给新乡白鹭化纤集团包装
制品厂。上述资产账面净值合计251.71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协议主要内容:2
(1) 本公司将位于新乡市小店工业园区公司新区的72.74 亩土地(其账面净值为:64.70
万元)及地上房产(其账面净值为:187.01 万元)转让给新乡白鹭化纤集团包装制品厂。上
述资产账面净值合计251.71 万元,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准。
(2) 定价政策:
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准。河南新乡方正地价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土地评估,出具了新
方土估字(2009)第014号土地评估报告,经评估上述土地价格:471.62万元(大写:肆佰柒
拾壹万陆仟贰佰元整)人民币;河南巨中元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房屋建筑物评
估,出具了豫巨评字(2009)第43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上述房屋建筑物价格:200.7639万
元(大写:贰佰万零柒仟陆佰叁拾玖元)人民币。
两项合计:672.3839万元(大写:陆佰柒拾贰万叁仟捌佰叁拾玖元)人民币。
本次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新乡白鹭化纤集团包装制品厂的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将及时披露。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本公司新乡白鹭化纤集团包装制品厂《土地及房产转让协议》
4.河南新乡方正地价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新方土估字(2009)第014 号土地评估报告
5.河南巨中元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豫巨评字(2009)第43 号资产评估报告。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