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09—41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 年12 月5 日以传真、亲自送
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
通知。并于2009 年12 月1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六届三
十次董事会。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9 人,实到8 人,分别为陈
义龙、潘庠生、李林芝、唐宏明、周忠胜、徐长生、邓宏乾、张龙平,
赵新炎因会务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投票。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公司与华融信托公司签订“特定房地产收益权项目”相
关合同的议案》
公司将合法持有的特定房地产(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江夏大道
特1号凯迪大厦及土地,武房权证夏字第200403241号,夏国用(2002)
字第223号)的收益权转让给华融信托公司。计划委托华融信托公司
发行特定房地产收益权信托,融资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2
年,融资总成本不超过年息8%,共支付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
本公司两年内对特定房地产收益权进行回购。公司将上述特定房
地产抵押给华融信托,为本公司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抵押担保。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关于申请发行特定房地产收益权信托的公告。(独董意见参
见关于申请发行特定房地产收益权信托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12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