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09—48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 年12 月19 日以传真、亲自
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的通知。并于2009 年12 月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六
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9 人,实到8 人,分
别为陈义龙、潘庠生、李林芝、唐宏明、周忠胜、徐长生、邓宏乾、
张龙平,赵新炎因会务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投票。
因本公司和武汉凯迪电力工程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武汉凯迪控
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陈义龙先生、潘庠生先生、李林芝女士、唐宏
明先生由凯迪控股委派,因此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义龙先生、
潘庠生先生、李林芝女士、唐宏明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联合中标越南国家煤炭-矿业工业集团冒溪2x220MW
火电厂项目EPC标包(第七号标段)项目的议案》
(1) 同意公司占EPC总承包合同45%的份额(即 1.97亿美元);其承包范围为咨询、设备选型及成套、调试、运营管理及人员培训
工作。该项目一号机组工程建设周期约为36个月,二号机组工程建
设周期约为42个月。
(2) 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越煤项目共同承建的关联交易公告。(独董意见参见越
煤项目共同承建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12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