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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8 深市 紫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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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5

紫光股份: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5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和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鉴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 1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紫光 1 号员工持股
计划”)和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 2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紫光 2 号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紫光 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 6 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认购的公司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7 号)核准,2016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836,223,162 股,其中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认购 20,257,478 股,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认购 47,680,616 股,分
别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94%和 4.57%,上述股份于 2016 年 5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均为 72 个月,
其中锁定期为 36 个月,自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公司股份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
上市之日起计算。2019 年 5 月 6 日,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届满,相应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公司均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2019 年 5 月 17 日、2020 年 8 月 19 日披露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紫光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相应变化。截至2021
年 11 月 4 日,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3,382,5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75,302,7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均未出现
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0%及员工持股计划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于 2019 年 5 月
6 日解除锁定上市流通,上述两个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及是否作出其他相应安排。
  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
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72 个月,自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通过
公司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上市之日起计算,即存续期
为 2016 年 5 月 6 日至 2022 年 5 月 5 日。

  2)若存续期未延长,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即告终止。

  3)若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72 个月,自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通过
公司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上市之日起计算,即存续期
为 2016 年 5 月 6 日至 2022 年 5 月 5 日。

  2)若存续期未延长,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即告终止。

  3)若发生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提前终止的情况即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应经持有人会议批准,由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合计持有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股东批准,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提前终止。
  4)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经出席紫光2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合计持有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股东批准,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可变更。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紫光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紫光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
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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