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0-049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和 2020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和《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紫光通信”)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47,295,41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0%,转让价格不低于 40.36 元/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已原则同意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本次公开征集期限为10个交易日(自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2020 年 7 月 7 日)。
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发来的《关于公开征集转让
紫光股份部分股份延长征集期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因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严峻,自 2020 年 6 月 16 日起北京市应急
响应级别由三级调至二级,并采取严格进出北京管控及加强核酸检测等系列防疫措施。为积极配合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保障意向受让方有充分的时间调研决策,更有效地开展公开征集工作,西藏紫光通信决定将本次公开征
集期延长 10 个交易日,即公开征集期调整为自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其他公开征集信息不变。西藏紫光通信将持续关注政府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要求,并将视情况就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相关事项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必要调整。
目前,西藏紫光通信正积极推进公开征集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受让方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须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并实施,是
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以及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