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3 临-01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转让部分债权及邢北煤业全部资产和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资产转让存在着公开征集但没有产生意向受让方,首次挂牌交易失败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拟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所持涉及河北金牛邢北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北煤业”)的部分债权及邢北煤业全部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包”)采取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对外转让。本次公开挂牌价格将以标的资产包对应的评估结果为底价。
2023年3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转让部分债权及邢北煤业全部资产和负债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包基本情况
1、公司所持部分债权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会计科目 账面价值 债务人
1 应收账款 362,208,852.53 邢北煤业公司
2 其他应收款 28,238,992.40 邢北煤业公司
合计 390,447,844.93 邢北煤业公司
2、邢北煤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金牛邢北煤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02746898435P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长信林场
注册资本:3022.22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贵军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专用设备租赁;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机电设备维修;机动车维修;通用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能力:45万吨/年。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邢北煤业100%股权。
(二)标的资产包评估情况
拟转让的标的资产包已经河北立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立千评报字[2022]第079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9月30日。
1、拟转让的公司债权评估情况
经实施评估程序后,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拟转让的公司债权账面价值39,044.78万元,采用成本法后的评估值为39,044.78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2、邢北煤业公司股权评估情况
经实施评估程序后,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邢北煤业公司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价值5,114.91万元,总负债40,178.95万元,股东权益-35,064.04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8,283.29万元,总负债39,807.03万元,股东权益-31,523.74万元,增值3,540.30万
元,增值率10.10%。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614.65 627.95 13.30 2.16
非流动资产 4,500.26 7,655.34 3,155.08 70.11
固定资产净额 4,293.96 1,008.71 -3,285.25 -76.51
无形资产净额 206.30 6,646.63 6,440.33 3,121.83
资产总计 5,114.91 8,283.29 3,168.38 61.94
流动负债 39,807.03 39,807.03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371.92 0.00 -371.92 -100.00
负债总计 40,178.95 39,807.03 -371.92 -0.93
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 -35,064.04 -31,523.74 3,540.30 10.10
3、标的资产包的评估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邢北煤业公司股权 -35,064.04 -31,523.74 3,540.30 10.10
冀中股份公司债权 39,044.78 39,044.78 0.00 0.00
股权+债权资产包 3,980.74 7,521.04 3,540.30 88.94
(三)标的资产包审计情况
邢北煤业的财务状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审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110C025625号)。
(四)标的资产包挂牌底价
经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后的标的资产包评估价值为7,521.04万元,以此确定本次转让部分债权及邢北煤业全部资产和负债的挂牌底价为7,521.04万元。
(五)本次拟转让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不存在涉及拟出售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六)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履行公开挂牌手续。挂牌期满后若出现无投资者摘牌的情形,将按照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的规定继续挂牌转让。同时公司将及时披露资产转让的进展公告。
(七)本次资产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转让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受地质条件、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邢北煤业已于 2015 年 1 月
起开始停产,且至今未能复产。公司委托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邢北煤业公司复采复产进行了论证,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北煤业复产及邢北北井开发建设可行性评价报告说明书》,该报告综合分析,邢北煤业复产不可行,邢北北井单独新建或利用邢北煤业改扩建也不可行。经综合分析对比,公司拟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标的资产包采取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对外转让。
通过本次资产转让,公司能够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稳定运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转让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拟以评估确定的资产价值为基础,采取挂牌交易的方式对资产进行转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稳定运营,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上述资产转让的议案。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