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59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金牛化工股份转让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批准了公司以 6.22 元/股(不含税)的价格将所持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化工”,股票代码:600722)68,031,968 股、占金牛化工总股本 10.00%的股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公司股东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峰集团”)并签署《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12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
认书》,至此,本次交易事宜已全部完成。
本次交易事宜完成后,峰峰集团持有金牛化工 19.99%股份,并通过表决权
委托的方式持有金牛化工总股本 5.00%股份的表决权,峰峰集团在金牛化工中直接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占金牛化工总股本的 24.99%,成为金牛化工第一大股东,公司持有金牛化工 16.06%的股权,成为其第三大股东。由于公司、峰峰集团均为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金牛化工的实际控制人不变。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