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下午 3: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阴华西龙希国际大酒店四楼友谊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协恩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344,833,383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38.91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42,135,283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38.61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2,698,1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304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2,703,9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30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2,698,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045%。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635,3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6%;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1%;弃权 9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6772%;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132%;弃权 9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096%。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 以上通过。
2、《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723,0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0%;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1%;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207%;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132%;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61%。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 以上通过。
3、《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635,3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6%;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1%;弃权 9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6772%;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132%;弃权 9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096%。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 以上通过。
4、《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753,0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7%;反对
7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2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302%;反对
7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036%;弃权 9,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61%。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 以上通过。
5、《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635,3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6%;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1%;弃权 9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6772%;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132%;弃权 9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096%。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 以上通过。
6、《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635,3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6%;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1%;弃权 9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6772%;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132%;弃权 9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096%。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 以上通过。
7、《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635,3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6%;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1%;弃权 9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6772%;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132%;弃权 9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096%。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 以上通过。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723,0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0%;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1%;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207%;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132%;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61%。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9、《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9.0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188,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330%;反对
2,6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41%;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820%;反对
2,63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518%;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61%。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 以上通过。
9.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188,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330%;反对
2,6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41%;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820%;反对
2,63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518%;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61%。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 以上通过。
9.03《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188,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330%;反对
2,6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41%;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