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2-65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
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8 人,实
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8 人。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12 月 26 日发出,会议
由董事长姜祥国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绵阳分公
司及本部闲置资产转让的议案》
根据 2011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永久关闭并拆除处置公司本部六号生产
线和绵阳分公司石马坝粉磨车间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为盘活资产,公司拟出售绵阳分公司所有资产及公司本部部分闲置
资产,具体包括:
(一)、绵阳分公司的土地、房产及其他地面资产,具体包括以下资产:
1. 绵城国用 2009 第 00823 号土地使用权证项下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
相关房产和附着设施。该宗土地使用权面积 17072.02 ㎡(25.6080 亩),土
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房产包括:(1)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绵房权证游仙字第
200901547 号,面积为 635 ㎡的房产。(2)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绵房权证游仙
字第 200901548 号,面积为 2133.58 ㎡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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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绵城国用 2010 第 18767 号土地使用权证项下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该土地使用权证的面积为 28279.62 ㎡(42.42 亩)。
以上两宗土地的面积合计为 68.028 亩。
3.上述转让土地范围内的地面资产,包括所有厂房等建筑物、机器设备及
其他固定资产,绿化苗木等。
4.绵城国用(2001)235 号土地使用权证上所属的一楼门面房及土地(门面房
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该房产的面积约为 500 平方米。
如上述转让的土地实际测量面积超过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的面积,则以
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截止目前,绵阳分公司上述资产帐面净值为 369.85 万元。
(二)、位于江油二郎庙的房产及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包括:
1、房屋登记状况
房屋所 房 屋 坐 房产证号 幢号 结构 总层数 所 在 建筑面积 设计用
有权人 落 层数 (㎡) 途
15 混合 1 1 531.25 生产
江油川 江 油 市 江油市房权证中坝 16 砖木 1 1 306.00 生产
雁水泥 二郎庙 1 字第 00017 号 17 混合 1 1 609.37 生产
制品厂 18 混合 1 1 130.20 生产
19 砖木 1 1 90.75 生产
20 混合 1 1 231.25 生产
江油市房权证中坝 21 混合 1 1 1123.00 生产
1 字第 00018 号
22 混合 2 1-2 1231.93 生产
23 混合 2 1-2 124.20 门卫
24 砖木 1 1 532.00 生产
江油市房权证中坝 25 混合 1 1 598.84 商用
1 字第 00019 号 26 混合 3 1-3 1800.00 办公
27 砖木 1 1 291.75 商用
28 砖木 1 1 21.00 配电室
合计 7,621.54
2、土地登记状况
房屋所 房屋 房产证号 地号 用途 使用权类型 终止日期 建筑面积
有权人 坐落 (㎡)
2
四川双 二郎 江国用(2001) 18-0003 工业用地 出让 2028-9-2 19,292.00
马水泥 庙镇 字第 1800007 号 1
股份有 江国用(2001) 18-0004 工业用地 出让 2028-9-2 3,201.00
限公司 字第 1800008 号 1
江国用(2001) 18-0005 工业用地 出让 2028-9-2 208
字第 1800009 号 1
合计 22701
截止目前,上述资产帐面净值为 105810.35 元。
根据市场行情及资产实际状况,拟出售上述资产,并以不低于 1600 万
元的价格出售。同时,规定受让方永久性不得在上述土地上从事水泥、熟料
的生产业务。
为尽快处理上述资产转让事宜,拟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与受让方协商具
体转让价格并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办理资产转让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双马电力资产
处置的议案》
根据江油市城市总体规划,经江油市人民政府批准,江油市国有土地上房
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征收办)对双马电力公司位于旧城区改造范围内的国
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改造,征收决定文号为江府函[2011]127 号。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江油市人民政府《李白大道以西、长安路以东片区旧城改造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于 2012 年 12 月 25 日签订了《国有土
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 被征收房屋情况:
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为 2245.05M2,工业出让土地面积为 6919M2。
征收办同意征收上述房屋及附属物、附着物并以货币方式补偿。
2、 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结算办法
依照该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收办应补偿双马电力
6,080,592 元(含土地补偿费 4,165,238 元)。
3、 房屋移交期限
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即 2012 年 12 月 25 日前,须将被征收房屋腾空,
交付征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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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结算方式:本协议生效后,双马电力向征收办交付房产证、土地使用权
证和房屋钥匙时,征收办一次性付清全部补偿款。
截止目前,该资产帐面净值为 86.511 万元。
鉴于上述资产长期闲置,资产处置有利于盘活资产,增加公司效益,且价格
公允,资产处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也积极响应政府
号召,为江油市城市总体规划做出自已应有的贡献。
三.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
的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绵阳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公司作为发起人之一,出资 1000
万元,认缴 1000 万股,后通过绵阳商行送股,公司现持有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商行)股份 1400 万股,约占绵阳商行注册资本的 3.33%。
由于政策方面的原因,同时为增加现金流,公司管理层拟出售该股权。
根据市场行情及公司实际,拟以不低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