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河 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第九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九届
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 369 号公司本部九楼第二会议室,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李宏伟先生召集和
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分别以
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独立董事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视频出席,其余董事均为现场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 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 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905,386,622.42 元,其中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 3,416,571,869.75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926,602,099.06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 2023 年度盈利状况、公司资金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公司制订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49,708,4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息 8.0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 1,799,766,727.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 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3)。
(六)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及内控检查监督工作
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内部控制与审计部开展了 2023 年
度内部审计及内控检查工作,认为公司建立了符合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理、合法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活动均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得到较好的控制和防范,公司的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有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 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系统调整和地面矿区重新规划,导致井下部分巷道和地面部分建筑物废弃,且无使用价值及回收价值,同意公司对该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该等资产账面原值合计 27,935.91 万元,已计提折旧 11,715.65 万元,账面价值 16,220.26 万元,本次报废共减少公司 2023 年度利润总额16,220.26 万元,减少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2,165.20 万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的评
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的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
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 330.0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 120.00 万元(含税)。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向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贷
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 疆煤电 ”) 等 9 家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拓宽其融 资渠道,支持其业务拓展,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 式向其 提供贷 款担保,担保额度合计 78.30 亿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42.50亿元、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35.80 亿元;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对具体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和签署担保手续。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 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 2024 年度向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参股公司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资金链安全,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采用一般责任担保方式对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为 13.00 亿元、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
案》
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与河南
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等 3 家关联公司发生采购、销售、接受劳务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7.50 亿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公司董
事李宏伟先生、李炜先生、崔建友先生、张伟先生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四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