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在保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神火股份”)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
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前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均为亲自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 25%股权涉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公司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 号)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万元。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已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
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指定媒
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上海铝箔 25%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火股份收购上海铝箔 25%股权涉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
于收购上海铝箔 25%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入股中衡协力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中衡协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衡协力”)是由中国铝行业最大的六家铝业公司组建的合资公司,目前其股东合计占据了中国铝行业 80%的氧化铝和电解铝产能,公司作为全国排名前十的电解铝企业,为充分利用中衡协力的股东优势,提高公司原材料保障能力、扩大产品销售渠道,公司决定向中衡协力增资 1,500.00 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资产评估、协议签订等事宜,增资完成后的持股比例根据中衡协力经评估后的净资产确定。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应收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债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鉴于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铝业”)破产重整事项出现重大变化,意向投资人按照重整计划及投资协议推进并完成破产重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将持有的汇源铝业债权按照最新状态下的预计受偿率 6.03%进行预计其可收回金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75,377.44 万元,相应形成资产减值损
失 75,377.44 万元,减少公司 2021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 75,365.38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
第八届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对应收汇源铝业债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暨破产重整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大磨岭煤矿采矿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
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是否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经测试,公司决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暨公司子公司新密市超化煤矿有限公司持有的大磨岭煤矿采矿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77,131.64 万
元,相应形成资产减值损失 77,131.64 万元,减少公司 2021 年 1-9 月
份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9,337.14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
第八届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对大磨岭煤矿采矿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李仲远先生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确认,同意聘任张文章先生、张敬军先生为副总经理,张敬军先生兼任总工程师,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
第八届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的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委员签字的公司提名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上海铝箔 25%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事
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公司董事会关于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与说明;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火股份收购上海铝箔 25%
股权涉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附件: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张文章先生个人简历
张文章先生,44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曾任:公司下属葛店煤矿通讯安全监测站副站长、通风区常务副区长、副科长,公司下属煤业公司副科长、科长,公司下属葛店煤矿副总工程师,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副部长、部长等职;现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文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96 万股,该股
份为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文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管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文章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张敬军先生个人简历
张敬军先生,55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下属新庄煤矿副科长、科长、矿长助理、副矿长、矿长,葛店煤矿矿长,公司下属煤业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敬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97 万股,该股
份为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敬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管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敬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