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一汽夏利 公告编号:2019-临020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实情况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一汽夏利”(证券代码“000927”)于2019年3月28日、3月29日和4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进行了函询、公司内部也进行了必要核实,核实结论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几年来,由于产品的更新换代没有跟上市场发展快速变化的需求等原因,公司产销规模逐渐减小,经营比较困难。2017年,公司控股股东一汽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转让公司控股权,因未征集到符合公开征集公告中各项资格条件的受让方,终止了此次公开征集。公司、控股股东一直在研究改善经营的措施,解决公司经营困境。公司近年来先后转让了动力总成分公司、产品开发中心等资产和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30%股权,缓解了短期经营压力,保证了企业平稳运行。
4、目前,公司正在筹划与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进行合作,生产新能源汽车。该事项尚存在很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披露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除此之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股票复牌事宜
因相关事项已核查完毕,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4月8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五、必要的风险提示
1、如上所述,除拟与国内新能源企业进行合作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在未来3个月内将不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3、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如达到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披露要求,公司将及时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第三方提供。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9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