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3-014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3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3
月30日10时在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少群先生主持,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9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4,959,519.18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
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855,603,892.15 元。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相关权利。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914,983,936 股(2022 年年
末总股本 949,322,474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34,338,5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449,518.08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截至当日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法定代表人决定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流动资金的需要,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项目及权限范围内,结合短期流动资金的需要,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
证、票据贴现等金融机构综合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 2023 年 3 月 30
日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土地竞买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房地产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便于公司实际运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单笔成交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范围内审批公司土地竞买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审批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各项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相关决议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新增担保额 200 亿元范围内由董事会(董事长)审议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合并范围内所有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被担保人及额度内,单笔不超过 20 亿元的担保事项,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审批,且实际提供担保时,再根据公司与贷款方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审批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额的议案》;
据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湖北福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福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3 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将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经营性日
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 年度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额的公告》。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谭少群、冯东兴、张景、谭奇材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