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2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7人。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功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配股的可行性说明的议案;
1、本公司前次股票发行时间为1999年5月,距本次发行超过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2、经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原湖北立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核验,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不低于6%;
3、公司本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前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股本总额的30%;
4、本公司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及其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5、本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6、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7、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数额将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8、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9、本公司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0、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均按股东大会安排使用;
11、本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2、本公司未为股东及股东的附属公司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配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备配股条件,是可行的。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三、审议通过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上述决议尚须经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鉴于上述一、二、三项议案尚须经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会决定将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延期至2001年3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00召开,会议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