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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0—036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0 年6 月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 年6 月22 日以传真或短信
送达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11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 人。公司监事
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传真送达方式
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3.45%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本次收购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的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
司3.45%股权,经双方协商,本次收购价格以基准日200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杭州
海纳”净资产值150,386,256.03 元,结合“杭州海纳”2010 年1 至4 月实现的账面净
利润值10,262,209.54 元为作价依据,收购价格为5,542,372.06 元。
本次交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价格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对
外股权投资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
询网www.cninfo.com.cn 的“临2010-033《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杭州海
纳半导体有限公司3.45%股权的公告》”。
同意票数11 票,反对票数0 票、弃权票数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第 2 页 共 3 页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让杭州杭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结构,提高投资回报率,同意公司出让持有的“杭
鑫电子”45.36%的股权,受让方为上海龙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以浙江勤
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勤评报(2010)143 号《资产评估报告》为作价依据,截
至2010 年4 月底,杭鑫电子整体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320.63 万元,45.36%股权对应的
评估值为1,959.84 万元。经双方协商,由协议双方共同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2657
万元。
本次交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价格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对
外股权投资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咨询网www.cninfo.com.cn 的“临2010-034《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让杭州
杭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同意票数11 票,反对票数0 票、弃权票数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由于公司新增购销的原因导致与部分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数额有所增加,公司对2010
年度发生分类别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进行调整。原预计:公司2010 年预计全年发生
分类别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47,070.00 万元。现调整为公司2010 年预计全年发生分类
别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48,624.70 万元。
调整后的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实施主体
按设备和劳务
进一步划分
关联方
2010 年调
整预计关
联交易总
金额
2010 年调整
预计占同类
交易比例
2010 年原预
计关联交易
总金额
众合轨道
轨道信号系统
分包结算款
浙江浙大
网新集团
有限公司
40,000.00 65.00% 40,000.00
众合轨道 采购设备
浙江大学
快威科技
集团有限
公司
2,100.00 53.00% 2,100.00第 3 页 共 3 页
众合轨道 采购设备
浙大网新
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1,850.00 47.00% 1,850.00
众合轨道
接受劳务(委
托开发)
浙江大学 1,120.00 89.00% 1,120.00
杭州海纳 销售产品 杭鑫电子 2,000.00 15.00% 2,000.00
江西投资 服务 网新机电 1,554.70 100% 0
合计 48,624.70 —— 47,070.00
本次交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调整2010 年度发生的分类别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总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
法,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公开,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审议该议案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0.2.1 条第(二)项的规定:关联董事陈均先生、潘丽春女士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
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
询网www.cninfo.com.cn 的“临2010-035《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调整
2010 年度分类别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的公告》”。
同意票数9 票,反对票数0 票、弃权票数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 一0 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