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1-63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分别于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4日下午2:30起;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下午3:00。
4、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811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键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347,206,7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19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
代表股份347,206,7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19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78,537,1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03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78,537,1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0321%。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418,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529,5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160,3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490,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9%;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4%。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键、赵丽树、姚永波、魏广民、鲍彦丽、张志亭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黄笃学、于根茂、胡志魁不再继续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亦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韩精华不再继续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但仍继续担任公司子公司南非 PALABORA MINING
COMPANY PROPRIETARY LIMITED 董事长,Palabora Copper Proprietary Limited 董事
长。截至本公告日,黄笃学、于根茂、胡志魁、韩精华未持有公司股份。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刘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282,442 股
3.02.候选人:选举赵丽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282,436 股
3.03.候选人:选举姚永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282,436 股
3.04.候选人:选举魏广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282,436 股
3.05.候选人:选举鲍彦丽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282,436 股
3.06.候选人:选举张志亭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282,436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刘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612,804 股
3.02.候选人:选举赵丽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612,798 股
3.03.候选人:选举姚永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612,798 股
3.04.候选人:选举魏广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612,798 股
3.05.候选人:选举鲍彦丽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612,798 股
3.06.候选人:选举张志亭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612,798 股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商有光、王占明、徐永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商有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0,162,937 股
4.02.候选人:选举王占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0,162,937 股
4.03.候选人:选举徐永前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0,162,937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商有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1,493,299 股
4.02.候选人:选举王占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1,493,299 股
4.03.候选人:选举徐永前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1,493,299 股
5、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樊海泉、卢耀豪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闫春龙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三年。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中,陈忠、王大成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监
事,亦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姚永波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监事,将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陈忠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大成持有公司股份 10,000 股,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本人承诺办理股份锁定事宜。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樊海泉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319,233,737 股
5.02.候选人:选举卢耀豪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320,162,937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樊海泉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50,564,099 股
5.02.候选人:选举卢耀豪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51,493,299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贺维律师和黄珏姝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