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10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以电子邮
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00—11:00 以通
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表决董事 7 人。
4、会议由董事长叶湘武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景泽生物医药(合肥)有限公司 1.8328%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及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景泽生物医药(合肥)有限公司 1.8328%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定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10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