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3-1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2022年9月2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容诚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5)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6)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
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业务信息: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谢培仁,199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拟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裴素平,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刘小飞,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张果林,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09 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确定,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10万元人民币,与上一年度持平;2023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55万元人民币,与上一年度持平。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容诚事务所的业务资质与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并结合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认为容诚事务所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综合资质要求,能够胜任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2023年3月21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为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本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助于适应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
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并同意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1)容诚事务所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2)本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3)为保持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