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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05 深市 厦门港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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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4

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3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7 号))核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
港务”或“公司”)2019 年非公开发行 94,191,522 股 A 股股票(以下简称“前
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中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担任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目前公司尚处于持续督导期内。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工作开展的需要,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与中金公司签订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持续督导期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期间及其后的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保荐期间的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泰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金公司承接。中金公司已指派米凯先生、
龙海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相关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对中泰证券在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米凯:男,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中铁特货 IPO、
征和工业 IPO、泰禾光电 IPO、万华化学非公开发行、招商公路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华北高速、圆通速递可转债等项目。

    龙海:男,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中谷物流非公开发行、顺丰控股非公开发行、中谷物流 IPO、中国通号科创板 IPO、南方航空 A+H非公开发行、南方航空可转债、招商公路可转债和白云机场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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