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2-079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7 月 5 日,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亚 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11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 名词的释义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将及时向参与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重组相关的
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本公司为本次
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提供 2.本公司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均
信 息 真 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
上市公司 实、准确、 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
完整的承 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
诺函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已履行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
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根据本次重组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
有效的要求。
5.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本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
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
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
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人保证已履行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
上 市 公 司 关于提供 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全体董事、 信 息 真 5、根据本次重组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事、高级 实、准确、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管理人员 完整的承 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
诺函 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6、本人保证,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
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
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
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 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
关于合法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
上市公司 合规情况 案调查的情形;
的承诺函 2. 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
政处罚、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情形;
3. 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
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
的公开谴责。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2. 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
上市公司 关于合法 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全体董事、 合规情况 3. 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未按期监事、高级 的承诺函 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管理人员
4.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 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
损失。
1.本公司/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上 市 公 司 2.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
及 其 全 体 关于不存 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董 事 、 监 在内幕交 3.本公司/本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
事、高级管 易行为的 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理人员 承诺函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本人不
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情形。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关于确保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上 市 公 司 公司填补 活动;
全体董事、 回报措施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
高 级 管 理 得以切实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人员 履行的承 5.若上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支持拟公布的上市公
诺 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
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