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有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听取公司的情况介绍、查阅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简介、证照和资质等资料,现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18 年及 2020 年审计机构进行
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通过了解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因此,我们对拟续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表示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郝振平、胡峰、王岩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