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嘉华信息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嘉华信息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郝振平、胡峰、王岩
2021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