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10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9 月 4 日签发的《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4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问询函的要求,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公司”、“上市公司”、“申请人”或“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或“会计师”)、发行人律师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仟问所”或“发行人律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答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回复文件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和简称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各项用语和简称的含义相同。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募集 说明书申报文件的修订、补充
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目录......2
问题 1...... 3
问题 2...... 64
问题 3...... 124
其他问题......209
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回复的总体意见......213
问题 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0,652.90 万元、91,097.04 万元、
165,360.38 万元和 198,858.61 万元,呈持续、快速增长趋势,且高于营业收入增幅;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8.83、10.11、4.96 和 0.83,逐年下降;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242.89 万元、7,290.62 万元、22,207.36 万元和 25,886.69 万元,增长较快。发行人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最近一期末,公司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为 1,442,357.0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补贴电费收入分别为 11,234.23 万元、
21,572.90 万元、41,214.62 万元和 12,417.43 万元,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 1-3 月,
公司未纳入补贴目录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补贴电费收入分别为 4,320.59 万元、17,923.21 万元和 6,438.58 万元。公司将项目实施子公司披露为公司主要客户。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毛利分别为 18,751.13 万元、24,682.04 万元、29,075.35 万元和5,908.30 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大幅增加且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及合同资产所涉客户的履约能力是否发生不利变化,是否存在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事项;(2)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占比、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计提是否充分;(4)最近一期末主要特许经营权的基本情况,包括形成时间、主要内容、原值及累计摊销、委托方或交易对手、收益来源、项目运营及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对手方资信及项目回款情况等,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对特许经营权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谨慎合理,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5)结合垃圾发电补贴政策及公司项目进入补贴目录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未纳入补贴目录的项目确认补贴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各项目开始确认补贴收入的时点及依据、已确认补贴收入金额,相关会计处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补贴收入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6)公司将项目实施子公司披露为公司主要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补充披露前五大终端客户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占比、与公司合作年限、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信用政策、项目验收政策、期后回款情况等;(7)其他业务的具体
内容,报告期内产生较大收入和毛利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5)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大幅增加且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及合同资产所涉客户的履约能力是否发生不利变化,是否存在影
响公司业绩的风险事项
(一)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大幅增加且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且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降主要由公司收入结构变动导
致
(1)报告期内,公司环保业务收入快速增长是公司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且应收账款
周转率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
2019 年,公司开始涉足环保业务,当年实现收入 6,580.52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比例为 2.91%,高速公路业务实现收入 169,624.97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4.96%。
2020 年开始,公司环保业务收入快速增长,环保业务收入由 2020 年的 178,104.06
万元增长到 2022 年的 458,403.5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由 2020 年的 52.33%上升到
2022 年的 72.12%;高速公路业务实现收入基本保持稳定,年均 14 亿元左右,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由 2020 年的 36.48%下降到 2022 年的 21.23%。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环保业务 236,475.94 73.07 45 8,403.58 72 . 12 380,096.9 2 67. 31 17 8,104.06 52.33 6,5 80.52 2.91
收入
高速公路 71,491.59 22.09 13 4,956.98 21 . 23 141,313.4 0 25. 03 12 4,157.77 36.48 169 ,624.97 74. 96
业务收入
注:表中比例为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
公司高速公路业务主要为高速收费业务,账期短,应收账款周转率远高于公司环保
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及两类业务应收账款规模、周转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 元、次/年
202 3 年 1-6 月 20 22 年度/2022 2021 年度/2021 2020 年度/2020
名称 类别 /2023 年 6 月 年末 年末 年末
末
城发环境整体 应收账款 234,716.6 0 16 5 ,360.38 91,097.04 20,652.90
应收账 款周转率 3.24 4.96 10. 11 18 . 83
环保业务 应收账款 206,495.1 1 15 3 ,017.13 82,429.21 13,114.05
应收账 款周转率 2.63 3.89 7.96 19 . 56
应收账款 5, 6 68.39 1,986.32 1,4 37.12 4,6 46.91
高速公路业务 应收账 款周转率 37 . 36 78.84 46. 45 32 . 86
注:2023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下同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环保业务应收账款规模随着环保业务收入的增长而快
速增加,环保业务应收账款由 2020 年末的 13,114.05 万元增长到 2023 年 6 月末的
206,495.11 万元,并成为公司应收账款的主要构成,环保业务应收账款周转率成为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的主要因素。详见本问题之“一、”之“(一)”之“1、”之“(2)公司环保业务内部不同业务间收入结构变化是环保业务应收账款快速增加且周转率快速下降的主要原因”。
高速公路业务中,相较年均 14 亿收入,年均 3,000 万元左右的应收账款规模很低,
应收账款周转率很高。又因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省高速联网公司”)实际拨付每笔高速公路过路费的时间不固定(当月底或下月初拨付当月上一笔过路费均有可能),导致报告期各期末高速公路业务应收账款规模变化较大(绝对金额不高),应收账款周转率存在较大波动。2021 年和 2022 年,河南省高速联网公司均在当年 12 月底前拨付了上一笔高速公路过路费,导致这两年 12 月末应收账款规模较低,当年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其他年度,2022 年高于 2021 年度,主要是因为其期初数(2021 年末)低于 2020 年所致。
综上,因环保业务应收账款周转率远低于高速公路业务,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环保业务收入规模大幅增加并成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快速增加且周转率出现大幅下降。
(2)公司环保业务内部不同业务间收入结构变化是环保业务应收账款快速增加且周转率快速下降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环保业务收入、占比及其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