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60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或“公司”)于2021年1月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
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于2021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议案;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城发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以
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定价基准日。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启迪环境”)并募集配套资金,即城发环境向启迪环境的所有换股股东发行股
份,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启迪环境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迪环境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
格,城发环境将承继及承接启迪环境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
一切权利与义务。城发环境因本次合并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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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深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在筹划并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及相关双方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律
法规”)及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
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各项工作。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城发环境,股票代码:
000885)自2021年1月11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披
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于2021年1
月18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
《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城发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
附条件生效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
收合并协议》。
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24日、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24日、
2021年6月2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1-014)、《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5)、《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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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9)、《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和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
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原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终止协议》,
终止了前次吸收合并协议,重新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
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2021年8月21日、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23日、
2021年10月23日、2021年11月23日和2021年12月2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9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河南省
财政厅及河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1)、《关于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96)、《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98)和《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和《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5)。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方案
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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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 年 3 月 3 日、
2022 年4 月 2 日、 2022 年 4 月 30 日、 2022 年 5 月 31 日、2022年7月1日
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关于披
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关于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7)。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公司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交
易对方及其他相关双方持续进行磋商与研讨,并根据磋商结果积极推进相关尽职调
查、审计、信息披露、内部决策等工作。鉴于本次重大重组方案论证历时较长,相
关市场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经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经与启迪环境协商,双方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双方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公司董事会经审
慎研究后,依法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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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同时终止与交易对方启迪环境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城发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
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
独立意见。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并经双方友好协商,鉴于本次重大重组方案论证
历时较长,相关市场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
究及充分沟通后,依法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终止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
与启迪环境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协议及补充协议,由于尚未满足协议约定
的生效条件,相关协议未生效,双方终止协议并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均不承担任
何违约责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终止,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
六、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披露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
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前述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
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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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