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57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06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收购事项”),拟收购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由于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公司于2023年06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取消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关于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决议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取消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中《关于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内容不变。
一、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3年06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
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收购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终止股权收购事项的原因
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推进过程中,由于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经公司审慎考虑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于2023年06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议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终止股权收购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股权收购事项是经公司审慎考虑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截至目前该事项的相关议案及材料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署协议,亦未向交易对方支付任何交易款项。终止本次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经公司审慎考虑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署协议,亦未向交易对方支付任何交易款项。终止本次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
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上述议案,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终止收购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