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2014-034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1)标的物出让方: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控股”),系公司控
股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地址在新加坡,注册资本为7,500万美元,法
定代表人为朱明义,主要经营船舶运输、货运代理、船舶修理等。公司持有大新控股
80%股权;麦士威控股有限公司(大新控股管理团队公司)持有大新控股20%股权。
大新控股主要经营国际干散货远洋运输业务,目前拥有14艘57,000吨散货轮和
一艘49,000吨散货轮,总运力为84.7万载重吨。
(2)标的物受让方:荷兰Erasmus船舶投资公司。
(3)交易标的物:“华睿轮”( M/VMandarin Wisdom),是大新控股在江苏南通
正在建造当中,预计2014年11月15日交船的64,000吨级新船。
(4)出售价格:2,870万美元(约人民币17,650万元)。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64,000吨级散货船“华睿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均表示同意。
3、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或有关部门批
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1、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荷兰Erasmus船舶投资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经营和管理散货
轮。
2、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不存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
交易对方未提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华睿轮”基本情况
船舶类型 :散货船
建造年份/建造厂: 2014年11月,中国江苏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载重吨 :64,000吨
拟出售的“华睿轮”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和涉及
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2、截止2014年9月30日,“华睿轮”资产原值和净值均为2,400.00万美元(约
人民币14,760.00万元)。无计提折旧或减值准备。
3、2014年10月14日,克拉克森估值有限公司(CVL)对“华睿轮”出具估价报告,
认为“华睿轮”市场价值为2,875万美元。克拉克森估值有限公司系Clarksons集团
(于1852年成立于英国伦敦,至今已有150年历史,它在全球拥有14个办事机构,
是世界上最大的船舶服务公司之一,专门从事船舶经纪和航运服务的全球性公司,该
公司网址为www. clarksons.com.uk)的下属机构。
4、其他
本次出售资产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2014年10月14日,公司与荷兰Erasmus船舶投资公司签订合同,交易合同的主
要内容如下:
1、出售价格:2,870.00万美元(约人民币17,650万元)。
保证金:为了更好地保证履行本协议,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
卖方向买方提供还款保函,买方向卖方银行支付合同价格的5%做为保证金,买方已支
付该保证金。
付款:上述出售价格—应该在船舶交付时,按协议条款规定船体处于交付状态并
按条款5规定通知了船舶已建造完毕,提交备忘录规定的各种交付单据后3个银行工
作日内,上述购买价应全额支付,不负担银行手续费。按NSF93’条款3支付完全款后
立即由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交付—接收协议。任何卖方银行的费用由卖方负责,任
何买方银行的费用由买方负责。
2、船舶交付:船舶在交付时应在安全飘浮、空载、所有操作柄打扫干净,无偷渡
者、无债务纠纷,无海事留质、抵押或任何其它税赋、债务或索赔。按卖方选择,船
舶安全停泊在中国南通。船舶在码头新建造并交付给买方。预计交船时间为2014年11
月15日至2014年12月31日,由卖方选择。消约日为2014年12月31日,由买方选
择。
3、备件/燃料等:船舶包括属于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应由卖方移交给买方。
所有属于船舶的备件和备用设备无论是否在船上, 都应成为买方的财产。无线电装置
和导航设备,应包括在本售卖内,无须另外付款。未使用的仓储和给养应包括在合同
内由买方接收,无须另外付款。船长和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私人行李包括日用品均
不包括在本售卖中。
4、交船文件:文件交接地点为卖方新加坡办公室或双方同意的新加坡律师事务所。
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为了顺利转换船旗所需的任何文件。应尽早同意该文件清单,该清
单在附件中。所有文件(包括售卖票据、建造者资质证书)、船舶建造合同中规定的
建造者提供的船级证书、计划、指导手册和图纸等都应该包括在售卖中提供,且已包
含在购买价格内。
5、债务:卖方保证在交船时船舶没有任何债务、海上留置权以及其他债务之牵连。
倘若发生任何有关所售船舶在交船前产生的索赔要求,卖方保证赔偿给买方上述索赔
所造成的损失。
6、本合同管理和解释适用英国法律,争议在伦敦仲裁解决。
本次“华睿轮”的出售价格是在基本参照克拉克森估值有限公司出具的2,875万
美元估值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利益转移的情
形。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无其他安排的情形。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