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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78 深市 云南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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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关于继续挂牌出售所持兰坪云矿银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1-02-18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证券编号:2011-005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挂牌出售所持兰坪云矿银业有限
         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兰坪云矿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坪云矿”)位于
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注册资本 100
万元,主要从事银、锌、铅、铜的开发。兰坪云矿股权结构
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占 51%;
云南万龙投资有限公司占 41.5%;刘小林占 7.5%。
    2010 年 8 月 10 日,云南铜业经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持有兰坪云矿 51%的股权,挂牌交易价格为 1.66 亿元,
该挂牌交易至目前尚未正式成交,由于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已过,云南铜业决定
以 2010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兰坪云矿进行重新评估,根
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兰坪云矿银业有
限公司 5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10)

                             1
第 YN0125 号)的有关评估数据,拟在产权交易所继续挂牌
交易,挂牌交易价格为 1.62 亿元。
    此次出售股权并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该股权转让事宜经中铝公司(中铝资字[2011]5 号)
批复同意实施。
    3、2011 年 2 月 17 日,云南铜业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所持兰坪云矿银业有
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经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继续出
售所持兰坪云矿 51%的股权。
    独立董事对本次转让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股权转让是
以兰坪云矿截止 2010 年 11 月 30 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
据,经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确保了交易的公平,公开和公
正性,预计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开挂牌转让
兰坪云矿银业有限公司股权 51%股权,是根据云南铜业“突
出主业和效益,兼顾战略发展需要”的投资原则进行,有利于
公司集中力量突出主业,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此次交易采取进入产权交易所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需
向产权交易所报名后方可确定。
    此次挂牌交易对受让方的资格做了以下规定:
    1、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规定的一般条件,即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
                          2
信用;至交易程序结束或确定受让之前,转让方或产权交易
所有证据证明报名人不符合该项条件的,可决定不予确认或
取消其意向受让方资格。
    2、报名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
    3、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报名人需按照挂牌价格的
25 %,即 4,050 万元缴纳保证金。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兰坪云矿为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5
月,注册地为兰坪县城团结路,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正,该
公司拥有区吾银矿采矿权(采矿权证号:53000620298)和
兰坪挂登铜银多金属探矿权(探矿权证号:
T53120090602030450),主要业务为开采并选冶区吾银矿采
矿权 1.9349 平方公里范围内的银矿和对挂登铜银多金属矿
26.87 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找探矿工作。
    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选冶为湿法堆浸选矿,主要
提取矿石中的银金属,矿山采矿工作为外包,常住矿山机械
施工队伍一个,日采矿运输能力在 1600 吨左右,目前建有
堆场一个 5 万平米左右,置换车间一个日处理料液 1600 立
方米,浸出药剂为氰化钠。该公司设计生产能力为:30 万吨
/年,目前实际生产能力为 20 万吨/年。未满负荷生产的原因
是银价波动,限制生产以免造成资源浪费。
    (二)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
                           3
    1、评估核准或备案程序:云南铜业本次拟转让的股权
已经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转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经中
国铝业公司备案,备案编号 2011-02。
    2、标的评估备案值:
    截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兰坪云矿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9,500.16 万元,评估价值为 30,526.69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
值为 198.11 万元,评估价值为 198.11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
值为 19,302.06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30,328.59 万元;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30,328.59 万元。云南铜业
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兰坪云矿银业有限公司 51%股权价值为
15,467.58 万元。(注:兰坪云矿 2010 年 11 月 30 日会计报表
已经 天健正信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 , 并 出具了天健 正信审
(2011)NZ 字第 010186 号审计报告。)

     转让标的企业2010年度审计报告的主要财务指标数
 据:总资产18,881.73 万元,负债总额 283.09 万元,所有
 者权益18,598.64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02.78万元,利润
 总额-4,422.54万元,净利润-4,422.54万元。
    (三)转让标的企业前十名出资人的名称、出资比例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占51%;云南万龙投资有限公司
占41.5%;刘小林占7.5%。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挂牌底价:人民币 16,200 万元(最终成交价以
意向受让方或竞买人不低于本挂牌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
                            4
准。)
    (二)价款支付期限及方式
    1、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
    2、费用:
    (1)因本次交易发生的税费,由转、受让双方依法各
自承担;
    (2)转、受让双方各自应向产权交易所支付的费用,
按各自在转、受让登记时的承诺向产交所支付。
    (三)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云南铜业出售所持有的兰坪云矿51%股权主要基于兰坪
云矿资源尚需进一步探明,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区吾银矿
采用传统的氰化物浸出工艺,而云南铜业对此工艺技术掌握
有限,难以满足生产所需。以及中铝公司和云铜集团“突出主
业和效益,兼顾战略发展需要”的投资原则,决定出售该股权。

    六、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依据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转让兰坪云矿银业
有限公司股权项目的法律意见书》:云南铜业具有完全的民
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备本次股权转让的主体资格。拟
转让的标的股权属于云南铜业合法所有,产权关系明晰,不


                           5
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形和潜在的法律风险,依法可以转让。

    八、其他
    云南铜业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转让所持兰坪云矿银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关于转让兰坪云矿银业有限公
司股权项目的法律意见书;
    2、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
    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转让所
持兰坪云矿银业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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