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称:20 云铜 0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份及相关债权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份及相关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矿业)63.408%股份及相关债权,挂牌转让价格为 7.21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份及相关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1 年 7 月 12 日至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将所持金沙
矿业 63.408%股份及相关债权以 7.21 亿元为挂牌底价,在北
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对外转让,截至 2021 年 8 月 6 日信
息公示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转让子公司股份及相关债权公开挂牌底价的议案》,公司将金沙矿业 63.408%股份及相关债权挂牌转让底价调整为 6.64亿元,其中:云南铜业所持金沙矿业 63.408%股份转让价格4.61 亿元,相关债权转让价格 2.03 亿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重新公开挂牌对外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11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转让子公司股份及相关债权公开挂牌底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截止2021年9月7日,经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2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共征集到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相关要求,北京产权交易所及公司对意向受让方进行了资格审查,确定本次转让的受让方为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水矿业)。公司与金水矿业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格为挂牌价格6.64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于9月14日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企
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
本次交易是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经查询公开信息,受让方金水矿业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川区新村路南段
注册时间:2001 年 10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张环宇
注册资本:266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37312171821
主营业务:铜矿开采、铜矿浮选;冰铜冶炼;建筑用砂石生产销售;除磷剂的生产销售;机电产品、矿产品、矿山机械、五金、百货、建筑材料购销;水力发电(限分公司经营);爆破工程设计施工;矿山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启东 1,330 50.00%
2 张铁夫 665 25%
3 张环宇 665 25%
合计 2,660 100%
(二)金水矿业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年度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 74,834.48 53,104.01 91,868.66 12,972.57 11,026.69
/2020年度
(三)金水矿业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经查询公开信息,金水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转让方):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6.64亿元转让给乙方。
乙方按照甲方及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要求支付的保
证金,于本合同生效后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三)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剩余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四)产权交易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五)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及约定费用的,应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未付价款的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总额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对乙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金沙矿业近年生产经营不正常、常年亏损,云南铜业转让持有的金沙矿业 63.408%股份及相关债权可以减少亏损,回笼资金,优化公司资产和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目前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云南铜业不再持有金沙矿业股份,也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云南铜业不存在为金沙矿业提供担保、委托金沙矿业理财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1 年利润总额 17,306.92 万元,其中公司因以物
抵债而持有的金沙矿业 12.408%股权公允价值 9,023.26 万元,该公允价值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债务重组损失8,792.85 万元(公司前期已确认 8,008.22 万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0),本次转让完成后将补充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784.63 万元。
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业绩的影响以最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一)《产权交易合同》;
(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