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或“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1 月22日在公
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 1256 号天合大厦二楼)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会议发出表
决票 5 张,收回表决票 5 张。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胡金玉女士,监事曹红军、高鹏涛、张德、展海霞亲自出席了会议。
5、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陈学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裴鸿雁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张剑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经公司股东推荐提名陈学安、裴鸿雁、张剑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第八届监事会两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另行推举。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陈学安简历
陈学安,男,汉族,1964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
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自 2005 年 3 月至今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并曾任中国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董事及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自 2008 年 8 月至今任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自 2009 年 3 月至今
任北方水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自 2011 年 11 月至今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 年 9 月至今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0月至今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自2016
年 4 月至今任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 年 6 月至今任南
方水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 年 3 月至今任中建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学安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陈学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裴鸿雁简历
裴鸿雁,女,汉族,1973 年 12 月生,管理学硕士,现任中国建
材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会计师兼合资格会计师。自 2001 年 5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 2002 年 11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自 2003 年
11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会计师,自
2005 年 6 月至今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格会计师,自 2005 年
7 月至今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自 2010 年 8 月至
今任北方水泥有限公司监事,自 2011 年 4 月至今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4年11月至今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6 年 3 月至今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会计师、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及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6 年 6 月至今任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监事,自 2017 年 6 月至今任大
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监事。
裴鸿雁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首席会计师兼合资格会计师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裴鸿雁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剑星简历
张剑星,男,汉族,1960 年 12 月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现任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自 1994 年 6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浙江江山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自 1996 年 6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浙江江山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自 1997 年 4 月至 1998 年 11 月任浙江江山水泥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1998 年 11 月至 2006 年 6 月历任任浙江虎山集
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山南方)总裁,自 2006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历任浙江虎山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山南方)董事长,自 2008
年 11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常务执行副总裁,自 2009
年 4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副书记,自 2009
年 4 月至今任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纪委书记,自 2011 年 12 月至今任南
方水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自 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江西南
方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张剑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张剑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