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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76 深市 新 希 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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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 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 年12月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
事。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到公司 2024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规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到公司 2024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及其下设的薪酬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
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适应当前公司产业发展的战略核心,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维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人力资源总监,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定在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14: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新希望中鼎国际 1 号楼 A 座 2
楼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王维勇先生简历:

  王维勇,男,出生于 1974 年 3 月,汉族,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
大学。曾任联想集团中国区域人力资源总监、新希望集团人力资源部长、公司副总裁兼人力资源总监、佳沃集团高级副总裁等职位。

  王维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