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24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21 年 1 月 29 日,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制定的《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主动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进行回购后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7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因此,本次涉及注销上述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835,000 份,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215,000 股。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种类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后再授予给激励对象的公司 A 股普通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8.16 元/股。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预计 9,914,400元,公司将全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4,050,000 元。如果按
照目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4,216,015,009 元来计算,将减至4,211,965,009 元人民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 年 2 月 4 日至 2021 年 3 月 20 日。
(二)申报材料邮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 376 号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
室。
联系人姓名:白旭波、青婉琳
联系电话:028-82000876、85950011
传真号码:028-85950022
邮 编:610063
(三)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