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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76 深市 新 希 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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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3

新希望: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0-160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并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对外披露了《关
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4)。2020年 10 月 31 日,公司正式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140)。2020 年 11 月 5 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1)。以上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将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337,8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最高成交价为 28.0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6.8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6,662,102.7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没有超过 40.00 元/股(含),均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 年 11 月 4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99,733,564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
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5,337,869 股(2020 年 11 月 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4,933,391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在公司回购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没有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王航先生,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向公司董事会来函报告,计划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直接增持公司
股票,增持时间自 2020 年 9 月 14 日至 2021 年 2 月 14 日。截至目前,
王航先生共计增持公司 88,400 股。

    公司董事蔡曼莉女士,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向公司董事会来函报
告,计划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直接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时间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截至目前,蔡曼莉女士增持计划
已经完成,共计增持公司 10,000 股。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结束之前,蔡曼莉女士没有后续增减持计划。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胡吉先生、王述华女士、陶玉岭先生、吉崇星先生、朱利强先生为公司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目前已进入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2020年8月28日至2021年7月28日。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有期权行权计划,会根据自身情况,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申报行权,若选择行权,则视为增持公司股票,行权的时间、价格、数量严格按照激励计划的要求执行。截止本公告日,除了期权行权计划外,上述 5 位高级管理人员暂没有其他方式的增减持计划。
    除此在外,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其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没有增减持计划。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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