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0-129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星期四)下
午 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 339 号明宇豪雅饭店四楼明宇厅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2,334,672,18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95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2,288,828,0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89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45,844,1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5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人,代表股份50,827,7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7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4,983,6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15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45,844,1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59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4,204,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0%;反对406,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4%;弃权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60,5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08%;反对406,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92%;弃权
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刘畅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64,0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2643%;反对18,102,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57%;弃权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64,0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2643%;反对18,102,6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57%;弃权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4,595,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750,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9%;反对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1%;弃权
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补充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刘畅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75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5%;反对1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7%;弃权
6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750,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5%;反对1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7%;弃权
6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119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104,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4%;反对4,506,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30%;弃权6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60,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134%;反对4,506,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667%;弃权6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099,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1%;反对4,511,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33%;弃权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54,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032%;反对4,511,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68%;弃权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美竹、李晓悦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