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
2. 2021年10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董事7人,实参会董事7人。
4.与会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成立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成立白城吉
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白城吉电
绿电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成立白城吉电绿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2021-105)。
(二)审议《关于成立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成立大安吉
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成立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2021-106)。
(三)审议《关于成立新疆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成立新疆吉
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吉电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 5,000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成立新疆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2021-107)。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