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2 月 15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2011 年 2 月 25 日下午,在
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
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
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公司与中电投集团公司办理票据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与中电投
集团公司办理票据业务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告知了我们,同
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同意
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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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原钢先生、程志光
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审议日常关联交易
序号 关联交易事项 涉及金额(万元)
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1 140,000
燃料
白 山 热 电 : 65,000; 通 化 热
2 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
电:50,000
关于2011年度吉林能交总所持股权、资产委
3 300
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
关于向白山鸿成实业、通化能源实业及通化 鸿 成 实 业 :1,200; 通 化 实
4
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业:1,500;通化恒泰:4,000
关于公司接受白山鸿成实业、通化能源实业
5 鸿成实业:1,485;通化实业:442
提供日常综合服务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已达到股东大
会审议标准,同意提交股东审议。
具体审议情况:
1、 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
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霍
林河露天煤业有限公司采购原煤,预计 2011 年采购金额不超过 14 亿
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原钢先生、程志光
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审议《关于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受白山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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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燃料分公司代白
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燃料,预计 2011 年受托采购金额不超过
65,000 万元;同意公司下属燃料分公司代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
燃料,预计 2011 年受托采购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
监事会关注到,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原钢先生、安
涛先生及陈立杰先生进行了回避,与会的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
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3、审议《关于2011年度吉林能交总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
份管理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吉
林能交总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同公
司的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签署300万元的《委托管
理合同》。
监事会注意到,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原钢先生进行
了回避,与会的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吉林能交总所持股权、资产
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
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4、审议《关于向白山鸿成实业、通化能源实业及通化恒泰热力
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白山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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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实业、通化能源实业及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白山鸿成实业销售热力,2011 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1,200 万元;同意公司向通化能源实业销售热力,2011 年预计交易金
额不超过 1,500 万元;同意公司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
2011 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4,000 万元。
监事会关注到,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原钢先生进行
了回避,与会的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向上述关联方销售
热力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
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5、审议《关于公司接受白山鸿成实业、通化能源实业提供日常
综合服务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白
山鸿成实业、通化能源实业提供日常综合服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下
属浑江发电公司与白山市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签署1,485万元的
《综合服务协议》;同意公司下属二道江发电公司与通化能源实业有
限公司签署442万元的《综合服务协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原钢先生在表决
时进行了回避,本次交易价格的确定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
东权益。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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