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39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0年1月27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累计回购11,751,067股,该部分股票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
司 总 股 本 发 生 变 动 , 实际 参 与 本 次 权 益分 派 的 股 本 基数 为
2,313,752,382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的情况
1、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如下:公司2021年3月31日的总股本为2,325,503,251股,目前已回购的股份数为11,751,067股,公司拟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313,751,6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 (含税),该分配方案预计共分配23,137,516.44元;本年度
不送股不转增。
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若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比例。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2,313,752,382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11,751,06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9999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899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20 日
2、除权除息日:2021 年 7 月 21 日
四、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2,313,752,382 股/10*0.099999 元/股=23,137,292.44 元(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与股东大会审议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存在差异系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和可转债转股后,计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时采取保留 6 位小数的处理方式)。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应参照以下公式: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 司 总 股 本 =23,137,292.44 元/2,325,503,449股=0.009949 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09949 元/股。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号 股东名称
1 08*****541 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2*****356 邵建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7 月 14 日至登记日:
2021 年 7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海印转债,债券代码:127003)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海印转债”转股价格:3.00元/股,调整后“海印转债”转股价格:2.99元 /股 , 转 股价 格调整 起始 日期 : 2021年 7月21日 。 (详 见公 司同日披露的2021-41号《关于海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吴珈乐、冯志彬
咨询电话:020-28828222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