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总经理辞职情况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鸿股份”)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付景林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付景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付景林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党委书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继续组织、参与公司战略制定和重大决策,为公司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付景林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景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64,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付景林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付景林先生仍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付景林先生在任职总经理期间所做的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新中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的总经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或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3、经核查,付景林先生辞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付景林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因此,我们同意付景林先生的辞职并同意公司聘任张新中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12月11日止。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附件:
张新中先生简历
张新中,男,1978年01月出生,中共党员,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信息工程专业工学学士、长春理工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工学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2012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01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2014年01月至今兼任高鸿恒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05月至今兼任高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05月至今兼任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9年05月至今兼任国唐汽车(湖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06月至今兼任国唐汽车(山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公司测试部部门总经理、工程服务部部门总经理、宽带产品事业部副总经理、宽带产品事业部执行总经理、宽带产品事业部总经理、市场营销部执行总经理、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营销部部门总经理(兼)、电子商务事业部部门总经理(兼);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挂职);北京大唐高鸿电子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电子商务事业部部门总经理;高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交流);公司团总支书记;大唐电信集团团委副书记。
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张新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53,142股,其中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1,0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