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851 深市 高鸿股份


首页 公告 高鸿股份: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高鸿股份: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2

高鸿股份: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4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5号)核准,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公司聘请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担任该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华融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目前公司尚处于持续督导期内。

  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期和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华泰联合证券针对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持续督导期限为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持续督导期的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华泰联合证券将承接华融证券剩余期限的持续督导工作,需延长持续督导期的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目前,华泰联合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张烃烃先生、温贝贝先生(简历见附件)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华融证券在此前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中作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1 日


  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简介及保荐代表人简历

一、华泰联合证券简介

  公司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 栋 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

  注册资本: 99,748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承销业务除外);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保荐代表人简历

  张烃烃,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监、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三峡集团、国电电力、昊华能源、龙源电力、招商局集团、广州无线电、云南水务、工商银行、汉口银行、南充商业银行、华泰证券、光大证券等多家企业的各类再融资品种的承销工作,以及三峡水利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温贝贝,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监、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了中国移动IPO、中国电信IPO、嘉泽新能可转债、国轩高科可转债、湘电集团可交债、湘电股份非公开发行、格力电器收购盾安环境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