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5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鸿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第一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电信科研院”)转让持有大唐高鸿智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简称“高鸿智联”)25.2305%的股权,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2)121 号),每股价格为 1.68 元,本次转让价格 4.2亿元,高鸿智联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时,电信科研院增加注册资本9,642.8571 万元至高鸿智联,增资价格与股权转让价格相同 1.68 元/股计算,即电信科研院增加现金出资 1.62 亿元,公司放弃对其同比例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股权转让并电信科研院对其增资完成后,公司对高鸿智联持股比例降为9.2%。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05 月 31 日和 2022 年 06 月 17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 交易进展情况
本次向关联方出售股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今日与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了《大唐高鸿智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款项尚未支付。关于大唐高鸿智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的增资事项,尚未签署协议,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三、 协议主要内容
《大唐高鸿智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大唐高鸿智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或“标的公司”)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 25.23%的股权(对应 25,000 万元出资)转让给乙
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42,000 万元;
4、甲方对持有的标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和充分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该项标的股权上不存在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担保、质押、权利主张、期权、优先权、托管、冻结、查封等情形),也不存在针对标的股权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或任何其它形式的行政、司法强制措施,并且没有任何第三方能够对标的股权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25.23%的股权(对应 25,000 万元出
资)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6、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股权转让款 42,000 万元由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在收到全部款项且大唐高鸿智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股东会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出具生效决议后 10 个工作日内,双方向工商登记机关完成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大唐高鸿智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