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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鸿: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6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 高鸿            公告编号:2024-133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每月披露一次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前期披露情况

    根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意见,公司委托专业中介机构作为申请人向贵阳
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申请备案庭外重组并提交了相关备案材料,于 2024 年 08 月 14 日
完成庭外重组备案。具体内容详见《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

  二、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1.启动招募庭外重组投资人工作

    2024 年 08 月 20 日,公司披露《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
选庭外重组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意向投资人应于 2024 年 09月10日18时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公司指定的电子邮箱。截至报名期限届满,共有 12 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

    公司已向意向投资人发送《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庭外重组意向投资
人缴纳保证金的通知》,缴纳保证金期限截至 2024 年 09 月 24 日 18 时。鉴于部分
意向投资人反馈暂未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为方便意向投资人进行内部决策等工作,实现最佳招募效果,公司决定延长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期限,截止时间将由
2024 年 09 月 24 日 18 时延长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8 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与产业投资人、财务投资人等意向投资人进行深入接洽,为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提供协助,有序推进庭外重组投资人招募工作。

    2.启动债权申报工作


    2024 年 08 月 24 日,公司披露《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庭外重组
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启动庭外重组债权申报工作。

    为提高债权申报及审查效率,此次申报通过网络债权申报系统线上进行。对公
司享有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主体可在 2024 年 10 月 11 日(含当日)前,根据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指引》向公司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债权申报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

    3.选聘庭外重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

    2024 年 09 月 04 日,公司披露《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争性选聘庭
外重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8),启动庭外重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选聘工作。

    根据公告要求,公司已于 2024 年 09 月 11 日组织召开庭外重组审计机构、评估
机构选聘会议并进行当场评审,综合评分第一的机构作为公司庭外重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后续,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选聘审计机构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三、风险提示

    1.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公司庭外重组的备案登记不构成对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受理,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目前,公司是否能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最终能否成功、能否有效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等均存在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4.1 条第(九)项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3.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4.18 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的审计意见。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第 9.8.1 条第(四)、(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05 月 06 日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0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