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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关于公司回购下属公司股权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8

高鸿股份:关于公司回购下属公司股权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下属公司股权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回购的情况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下属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6,100 万元提前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所持大唐高鸿济宁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高鸿”)40%股权,并修改济宁高鸿公司章程,本次回购完成后,国开基金将不再持有济宁高鸿股权。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回购事项并办理完成济宁高鸿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回购支付国开基金共计 6058.2 万元(其中本金 6,000 万元,利息 58.2 万元),
济宁高鸿股东变更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回购前股权比例 回购后股权比例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9.2%          99.2%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0.8%          0.8%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40%            0%

                  合计                        100%          100%

  本次回购完成后,国开基金不再持有济宁高鸿股权。

  本次回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回购的前序交易情况

  2016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国
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对大唐高鸿济宁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同意国开基金对公司子公司济宁高鸿以增资的形式投资 9,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关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公司子公司济宁高鸿的公告》。

  2019 年 7 月,公司根据 2016 年公司与国开基金签署的《投资合同》约定,以
3,000 万元回购国开基金持有公司子公司济宁高鸿的 20%股权(即 3,000 万元注册资
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公司回购下属公司股权的公告》。

  三、本次回购的主体情况

  大唐高鸿济宁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11595221653J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济宁市建设北路 129 号

  法定代表人:刘雪峰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04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12 年 04 月 26 日至 2032 年 04 月 26 日

  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服务、转让;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硬件、辅助器材、通讯设备(不含有专项规定的商品)、机械设备、办公用品、仪器仪表、家用电器、工艺品(不含文物)、箱包的销售;房屋租赁;柜台出租;电脑维修;综合布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已经完成回购):公司持有其 99.2%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 0.8%股权。

  经查询,大唐高鸿济宁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回购的交易对方情况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55228485N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8 号国家开发银行

  法定代表人:张辉

  注册资本:4,3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25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8 月 25 日 至 2040 年 8 月 24 日

  主营业务: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国家开发银行持有其 100%股权。

  经查询,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回购的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大唐高鸿济宁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乙方: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大唐高鸿济宁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一条: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内容

  3.2.2 各方同意,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为:

  (1)原股权转让协议第三条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为:

  2019 年 6 月 15 日(即第一笔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日)之前 5 个工作日内,乙
方将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33.33%(即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 万元)按照甲方指定的付款路径支付至甲方账户;

    2021 年 6 月 15 日(即第二笔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日)之前 5 个工作日内,乙
方将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33.33%(即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 万元)按照甲方指定的付款路径支付至甲方账户;

    2024 年 6 月 15 日(即最后一笔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日)之前 5 个工作日
内,乙方将本次交易剩余全部价款(即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 万元)按照甲方指定的付款路径支付至甲方账户。

  现将上述约定变更为:

  2019 年 6 月 15 日(即第一笔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日)之前 5 个工作日内,乙
方将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33.33%(即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 万元)按照甲方指定的付款路径支付至甲方账户;

  2021 年 1 月 8 日(即最后一笔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日)之前 5 个工作日内,乙
方将本次交易剩余全部价款(即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小写:6000 万元)按照甲方指定的付款路径支付至甲方账户。在乙方将上述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应配合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完成后,国开基金不再持有济宁高鸿股权,济宁高鸿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协议》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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