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7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原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考虑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提升公司经营管控能力,公司经过对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考察,并进行了会计师事务所比选,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聘期一年。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并且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更换审计机构事项无异议。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服务及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2008 年为响应财政部、中注协“做大做强,走出去”的号召,
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所及其部分分所与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强强联合,变更名称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初,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系隶属于审计署的司局级事业单位。1999 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脱钩改制为中审会计师事务所。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前身分别为隶属于云南省财政厅的亚太会计师事务所(1983 年成立)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1993 年成立),2003 年两所合并,是国内从业历史较长和较早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业务资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共计 5526.64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54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可以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38 人,注册会计师 450 人,从业人员数量 923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
会计师 302 人。
3.业务信息。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总收入 36,323.14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31,830.0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8,897.11 万元、提供审计服务覆盖 1,311 家公司。
4.执业信息。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曾云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云、孙君亮
5.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 3 次警示函和 1 次监管
谈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相关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
三、审议情况
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聘任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履职文件;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7 日